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68

168.我又被带到一

十三、星空中的第五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

168.我又被带到一个星球,这个星球同样在我们太阳系之外的宇宙。这次旅行经历了持续将近12小时不间断的状态变化。陪同我的是许多来自我们地球的灵人和天使,我一路上便与他们交谈。我时而斜向上走,时而斜向下走,但始终朝右;在来世,右朝向南方。我只在两个地方看见灵人,在一个地方与他们交谈过。我在路上或旅程中能领略到主的天堂何等浩瀚,这天堂是为了天使和灵人。无人居住的地区也使我断定,它如此浩瀚,以致即便有成千上万个星球,每个星球上都有和我们地球上一样多的人,仍然有足够的空间让他们住到永远,并且这空间永远填不满。我通过将它与围绕我们地球并专为它设计的天堂的面积进行对比得出这个结论;相比之下,这个天堂的面积如此之小,以致它还不到无人居住的空间的一亿分之一。

属天的奥秘 #1861

1861.“看哪,有

1861.“看哪,有冒烟的火炉”表示最浓密的虚假,“烧着的火把”表示恶欲的灼热。这从“冒烟的火炉”和“烧着的火把”的含义清楚可知:“冒烟的火炉”是指浓密的虚假,“烧着的火把”是指恶欲的灼热。经上之所以说“冒烟的火炉”,是因为一个人,尤其一个教会成员,若拥有某种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却不承认它,反而从心里否认它,甚至过着违背真理的生活,只会看似一个冒烟的“火炉”,他本人如同“火炉”,从他的仇恨中冒出的虚假则如同“烟”。产生这些虚假的恶欲则看似来自这种火炉的火把,这从来世的代表也明显看出来(从经历描述了这些代表,814, 1528节)。看似并变成这类事物的,正是仇恨、报复、残忍和通奸的欲望,尤其当这些欲望与欺骗混在一起时。
在圣言中,“火炉”、“烟”和“火”就表示这类事物,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以赛亚书:
各人都是伪善的,是行恶的,并且各口都说愚昧的话。因为邪恶像火焚烧,烧灭荆棘和蒺藜,在森林的丛薮中着起来,旋转上腾,成为浮烟。因万军之耶和华的烈怒,地已变黑,百姓变得像烧火的燃料(直译为食物);无人顾惜弟兄。(以赛亚书9:17-19)
此处“火”表示仇恨,来自这火的“浮烟”表示这类虚假;“无人顾惜弟兄”描述了仇恨;因为这种人在天使看来,正如此处所描述的那样。
约珥书:
在天上地上,我要显出奇事,有血、有火、有烟柱。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这都在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约珥书2:30, 31)
此处“火”表示仇恨,“烟柱”表示虚假,“日头”表示仁,“月亮”表示信。
以赛亚书:
地土要变为燃烧的沥青;昼夜不熄,其烟气永远上腾。(以赛亚书34:9-10)
“燃烧的沥青”表示可怕的恶欲,“烟气”表示虚假。
玛拉基书:
看哪,那日快到了,燃烧着像火炉!所有骄傲的和凡行恶的都必成碎秸,那要来的日子必用火点燃他们,不给他们留下根和枝。(玛拉基书4:1)
此处“燃烧的火炉”与前面所表相同;“根”表示仁,“枝”表示真理,它们将无一留下。
何西阿书:
以法莲因巴力犯罪;他必像禾场上被旋风吹去的糠秕,又像烟囱冒出的烟。(何西阿书13:1, 3)
“以法莲”表示一个变成这样的具有理解力的人。
以赛亚书:
强者必如麻丝屑,他的工作好像火星;他们都要一同焚烧,无人扑灭。(以赛亚书1:31)
这表示那些爱自己,或也可说,仇恨邻舍的人将被自己的恶欲点燃、烧尽。启示录:
巴比伦成了鬼魔的住处。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说。她的烟往上冒,直到永永远远。(启示录18:2, 18; 19:3)
又:
他开了无底坑,便有烟从坑里往上冒,好像大火炉的烟。日头和天空,都因这坑里的烟昏暗了。(启示录9:2)
又:
有火、有烟、有硫磺,从马的口中出来。口中所出来的火与烟,并硫磺,这些杀了人的三分之一。(启示录9:17-18)
又:
拜兽的,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斟在神愤怒的杯中纯一不杂。他要在火与硫磺之中受痛苦。(启示录14:9-10)
又:
第四位天使把他的碗倒在日头上,叫日头用火烤人。人被大热所烤,就亵渎神之名。(启示录16:8-9)
在启示录,经上同样说:
他们被扔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启示录19:20; 20:14, 15; 21:8)
在这些经文中,“火”表示恶欲,“烟”表示虚假,它们将在末期掌权。当约翰的内视或内眼被打开时,他就看见这些事物,正如它们在来世的样子。灵人和死后的灵魂也会看见类似事物。由此可见地狱之火是什么,它无非是仇恨、报复和残忍,或也可说,自我之爱,因为这爱会变成这种可见的形式。具有这种性质的人只要活在肉身,无论他表面看上去是什么样,当被天使仔细查看时,在他们眼里只会以这种方式显现;也就是说,他的仇恨看似火把,源于仇恨的虚假看似冒烟的火炉。
论到这火,主在马太福音中如此说: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福音3:10; 路加福音3:9)
“好果子”表示仁爱,凡丧失仁爱的人就把自己“砍下来,丢在火里”。同一福音书:
人子要差遣祂的天使,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孽的,从祂国里挑出来,丢在火炉里。(马太福音13:41-42, 50)
此处意思一样。又:
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马太福音25:41)
此处意思一样。
他们被“丢在永火或火烧的地狱(Gehenna,希腊文:欣嫩子谷)里”、“他们的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马太福音18:8-9; 马可福音9:43-49)具有相同的含义。路加福音:
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路加福音16:24)
此处意思也一样。
那些不知道主国度的奥秘之人,会以为是主把恶人投入地狱,或丢在这种火里,这火是仇恨之火,如前所述。而真相完全不是这样,因为正是人自己,或魔鬼般的灵将自己丢下去。然而,由于表面上看,似乎是主把他们丢下去,所以圣言照着表象,事实上照着感官错觉来表述这一点。这种表述对犹太人来说尤为必要,因为他们根本不愿接受任何东西,除非与他们的感官一致,无论这些感官会犯多么大的错误。这就是为何字义,尤其预言部分的字义充满这类表象。
如耶利米书: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早晨要施行公平,从压迫者手中解救被抢夺的,免得我的烈怒因你们的恶行如火发出、燃烧,无人能熄灭。(耶利米书21:12)
“要施行公平”是指说真理;“从压迫者手中解救被抢夺的”是指行仁之良善;“火”表示对那些不做这些事,也就是活在仇恨的虚假之中的人的地狱惩罚。从字义上看,这种“火”和“烈怒”被归于耶和华;但从内义上看,情况正好相反。
同样,在约珥书:
耶和华的日子:它前面,火吞灭一切,它后面,火焰燃烧。(约珥书2:1, 3)
诗篇:
从祂鼻孔冒烟上腾,从祂口中发火烧尽,从祂身上冒出燃烧的炭。幽暗在祂脚下。(诗篇18:8-9)
摩西五经:
在我怒中有火燃起,要一直烧到最低的地狱,把地和地的出产都烧灭掉,连山的根基也烧着。(申命记32:22)
此处“火”表示仇恨,“烟”表示存在于人里面的虚假,它们被归于耶和华或主,原因如前所述。在地狱,表象也是这样,即:似乎是耶和华或主做了这些事,但事实恰恰相反;是他们对自己做了这一切,因为他们就住在仇恨的火中。由此明显可知,人若不知道圣言的内义,多么容易陷入错觉。
当律法颁布时,百姓在西乃山上看到的“烟”和“火”也一样。因为耶和华或主照着各人的品质和性情而向各人显现。在属天天使看来,祂就像太阳;在属灵天使看来,祂就像月亮;在所有善人看来,祂就像各种快乐、悦人的光;但在恶人看来,祂就像烟和吞灭的火。当律法颁布时,犹太人毫无仁爱;相反,爱自己和爱世界在他们当中掌权;因此,邪恶和虚假在他们里面完全占据主导地位,所以在他们看来,主就像烟和火;而与此同时,祂在天使看来则像太阳和天堂之光。
主向犹太人如此显现是由于他们的秉性,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
耶和华的荣耀住在西乃山上。耶和华荣耀的景象在山顶上,在以色列人眼前,就像吞灭的火。(出埃及记24:16-17)
又:
西乃山全山冒烟,因为耶和华在火中降临山上,山的烟气上腾,如同火炉的烟一般,整座山大大地震动。(出埃及记19:18)
申命记:
你们近前来,站在山下,山上有火烧着,直冲天心;并有黑暗、密云、幽暗。耶和华从火中间对你们说话。(申命记4:11-12; 5:22)
又:
你们听见从黑暗中间出来的声音,山上有火烧着的时候,都来就近我,说,现在我们何必死呢?因为这大火将要吞灭我们;我们若再听见耶和华我们神的声音,就必死亡。(申命记5:23-25)
如果过着仇恨和它所产生的垃圾的生活之人真的看见主,情况是一样的。这种人不可避免地从他的仇恨和这仇恨所产生的肮脏行为来看祂。这些东西就是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的光线的接受者,它们会将这些光线转化为这种火、烟和幽暗。从这些经文也明显可知“冒烟的火炉”是什么,“烧着的火把”又是什么,就是在末期占据教会的最浓密的虚假和最肮脏的邪恶。

属天的奥秘 #10648

10648.“百姓随

10648.“百姓随从他们的神,就行淫”表邪恶的虚假由此产生。这从“随从列族的神,就行淫”的含义清楚可知,“随从列族的神,就行淫”是指与邪恶的虚假结合,因为“行淫”表示非法结合,“列族的神”表示邪恶的虚假。“神”表示虚假(4402e, 4544, 7873, 8867节),“列族”表示邪恶(10638节)。之所以说“邪恶的虚假由此产生”,是因为一切虚假都是从邪恶涌出来的。然而,并非由邪恶产生的虚假在外在形式上确实是虚假,但在内在形式上却不是。因为虚假可以与过着良善生活的人同在;但这些虚假里面有良善,这就使得虚假的邪恶被移除。因此,这种虚假在天使面前不显为虚假,而是显为一种真理;因为天使们看的是信的内层,而不是它的外层。这就是为何所有人,无论其宗教信仰如何,即便是没有来自圣言的真理的外邦人,只要他们以过良善的生活为自己的目的,将他们所接受的宗教教义视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就都能得救(参看2589-2604节)。
  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到“行淫,或行淫”。这个词表示与真理的一种非法结合;“通奸”表示与良善的一种非法结合;因此,“行淫”表示对真理的歪曲,“通奸”表示对良善的玷污。对真理的歪曲以下面三种方式发生:⑴一个人过着邪恶的生活,却又承认教义的真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邪恶就在真理里面,邪恶歪曲真理,因为邪恶从真理中驱散天上和神性之物,并植入地狱之物,由此产生歪曲。
  ⑵一个人一开始接受教义上的真理,后来又同意另一套教义的虚假;这种情况只发生在那些过着邪恶生活的人身上,因为邪恶渴望并寻求虚假,急于抓住它当作真理。⑶如果一个在生活上陷入邪恶,在教义陷入虚假的人抓住属于另一套教义的真理,那么他也会歪曲真理,因为他承认真理不是为了真理本身的缘故,只是为了某种利益、重要地位或名声而承认它们。
  在圣言中,所有这些歪曲都被称为“淫行”和“淫乱”,因为“婚姻”表示一种合法的结合,也就是良善和真理的结合(参看2727-2759节);因此,“淫行”表示一种非法的结合。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可以看出来,我在此仅从中引用这两段,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啊,你因你的名声就行淫,向任何过路人倾泻出你的淫行。你拿了你的一些衣服,为自己在高处结彩,又在那上头行淫。你又将我所给你那华美的金银器皿为自己制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你将给我所生的儿女祭献给它们。你的淫行岂是小事?你和你那肉体肥大的邻居埃及人行淫,加增你的淫乱,惹我发怒。你与亚述人行淫,与他们行淫之后,仍不满足。于是你增多你的淫乱,直到那迦勒底的贸易之地。(以西结书16:15-17, 20, 26, 28, 29ff)
  同一先知书:
  有两个女子,是一母所生的女儿,在埃及行淫,在年少时就行淫。阿荷拉就是撒马利亚,阿荷利巴就是耶路撒冷。阿荷拉在我之下行淫,恋慕她的爱人,就是她的邻邦亚述人。她在他们身上放纵淫行。她的淫行从埃及时她就没有撇弃。因为她年幼时,他们和她同寝。阿荷利巴闹恋爱比她更甚,加增淫行在她姐姐的淫行之上;她恋慕亚述人,她添加淫行,看见迦勒底人的像。她的眼目一看见他们,就恋慕他们。巴比伦人就来到她那里,上了她爱情的床。(以西结书23:2-17)
  也可参看其它许多经文,它们连同对它们以及上述两段经文的解释可参看前文(2466, 89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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